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四川成都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四川成都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改建实验室489平方米(包括:结核、艾滋、强毒室、理化等实验室及设施设备购置)。
二、编制范围
范围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相关的宣贯教材;《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其配套文件。
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
4、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1〕4号)。
5、若尔盖县2021年04期《工程造价信息》。
6、招标人提供的四川成都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7、委托方与我公司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8、国家及地方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2、材料品质、规格必须满足施工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五、计价原则
1、人工费:按川建价发〔2021〕4号文件规定调整。
2、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费用文件规定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取;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率根据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计取。
3、材料价格:参照四川成都某县2021年04期《工程造价信息》中材料价格,部分参照市场价格。
4、规费:规费费率根据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费用文件规定按Ⅰ档费率计取。
5、销项增值税税金: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的规定9%执行。附加税根据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费用文件规定按0.216%执行。
6、暂列金:本项目不计取暂列金。